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重要思想,强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依据《中国共产党内监督条例》《中央和国家机关部门机关纪委工作规则》等党内法规,近期,南方能源监管局结合党建、纪检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和国家能源局巡视整改工作部署要求,制定完善了一系列制度机制,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是修订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两个清单,进一步细化明确局党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和各党支部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要求。二是分解落实国家能源局党组与驻委纪检组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议定事项分工方案,结合南方局实际,细化明确16项具体举措。三是制定出台《关于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办法》,明确机关纪委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适用场景、处理措施等流程要求,对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在第一种形态下更大功夫明确了具体要求。四是制定出台《关于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的实施办法》,明确了按照《中央和国家机关部门机关纪委工作规则》要求,加强政治监督的重点内容、监督方式及保障措施等要求,进一步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
下一步,南方能源监管局将以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定有力举旗铸魂,深入推进政治监督,扎实有效正风肃纪,稳步提升监管效能,发扬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保持永远在路上的坚韧执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