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做好2024年电力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工作要求,近日,南方能源监管局立足监管职责,推动出台有关交易方案并抓紧实施,加强电力市场秩序监管,实现辖区内年度交易顺利完成,为全年市场平稳运行奠定良好基础。
南方能源监管局加强与地方政府部门沟通,推动出台全年交易方案安排,落实国家出台的煤电容量价格政策新要求,会同地方政府部门组织交易机构分析测算,牵头编制煤电容量费用考核机制,统筹落实煤电容量、电量价格政策;适应电力市场发展新形势,推动完善中长期交易机制和交易品种,丰富交易主体,统筹做好省内中长期、现货和辅助服务市场建设安排;应对核电和可再生能源等参与市场的新形势,支持开展政府授权合同应用探索试点。在此基础上,联合广东、广西、海南三省(区)政府部门出台2024年年度交易方案,明确省(区)内电力市场建设目标任务以及与区域市场衔接等有关安排。
年度交易期间,为及时掌握市场交易动态,南方能源监管局持续跟进辖区内2024年度交易开展情况,组织交易机构按日报送市场交易概况,及时掌握批发侧交易主体、交易起数和电量规模、交易进度,零售侧交易主体、合同数量、交易进度,市场履约保函保险缴纳情况等信息。发现存在涉嫌异常交易行为的,即向交易机构和相关企业进行调查核实,保持监管高压态势。
与此同时,南方能源监管局开展年度交易监管会商,全面研判市场运行态势。在年度交易结束后,立即组织网省市场运营机构开展监管会商。会上,区域运营机构介绍了跨省跨区年度交易总体情况、各送电类别交易情况、主要风险点及应对措施等,结合落实区域市场建设目标任务提出了有关意见建议。广东、广西、海南三省(区)市场运营机构分别介绍了年度交易总体情况、各交易品种开展情况,批发侧、零售侧交易情况,主要风险点及应对措施,并提出了相应的意见建议。南方能源监管局从加快推进多层次电力市场体系建设出发,就加快推进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完善省(区)电力市场功能、加强市场运营风险防控等方面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
下一步,南方能源监管局将认真落实国家能源局《2024年能源监管工作要点》,创新开展“四个监管”,持续精准开展电力市场秩序监管,全力维护辖区内电力市场平稳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