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企业按照一般程序流程申请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言时间:2025-07-29
【答复】: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
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
(1)《电力业务许可证申请表(供电类—拥有配电网运营权企业用)》(申请人在系统中填报信息后自动生成,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
(2)《电力业务许可办理涉及证明材料的承诺书(供电类——拥有配电网运营权企业用)》(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
(3)办理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本人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4)配电区域地理平面图。
(5)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出具的配电区域划分意见。
(6)企业最近 2 年的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足 2 年的,企业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报告。
(7)企业生产运行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8)配电营业区域配电网络分布概况(配电网络分布图)。
(9)设立的配电营业分支机构及相应的配电营业区域概况。同时申请人可以对下列材料中的部分或全部作出承诺(通过承诺免于提交的材料,应当妥善保存以备核查;未承诺事项需提交相应材料):
①企业生产运行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或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②配电网项目经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核准或审批文件(实际建设规模应符合核准或审批规模要求)。
感谢您对南方能源监管局工作的支持!
答复时间:2025-08-04
答复单位: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