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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南方区域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南方区域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2022-03-24 11:48 来源: 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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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构建新型电力系统, 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持续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保障广东、广西、 云南、贵州、海南五省(区)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及电力市场有序运营,促进源网荷储协调发展,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电力投资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监管条例》《电力并网运行管理规定》《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技术标准,我局会同云南、贵州能源监管办组织编制了《南方区域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南方区域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及相关专项实施细则(简称南方区域“两个细则”),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宝贵意见建议,意见建议请于2022年4月22日前反馈至我局。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一是通过电子邮件将 意见发送至:jianguanhy@126.com;二是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190号南方投资大厦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市场监管处,并在信封上注明“南方区域'两个细则' 征求意见”。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联系人:朱剑、张子泳 

        联系电话:020-85125326、85125164







关于公开征求《南方区域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南方区域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pdf

附件1:南方区域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南方区域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3:南方区域风电并网运行及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4:南方区域光伏发电并网运行及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5:南方区域新型储能并网运行及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6:南方区域可调节负荷并网运行及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7:编制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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