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电网公平开放,加强自然垄断属性环节监管,保护各方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南方能源监管局持续推动《电网公平开放监管办法》在广东、广西、海南三省(区)落实落地。
近期,南方能源监管局多次组织南方电网公司及广东、广西、海南省级电网公司召开座谈交流,督促电网企业迅速组织健全完善工作制度,修订完善电源项目接入电网、电网互联的相关工作制度,明确工作部门、工作流程、工作时限等。目前,广东、广西、海南省级电网公司已陆续完成有关制度修编工作,广东电网公司优化完善了增量配电网项目互联流程,广西电网公司进一步理顺信息公布办法,海南电网公司建立“一口对外、内转外不转”的服务绿色通道,电网公平开放进一步规范化,工作流程进一步明确,工作时限得到压缩。
下一步,南方能源监管局将加强审核相关企业业务办理合规情况、信息公开情况,常态化开展电网公平开放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