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乙醇汽油相关政策,根据国家能源局《2022年度生物燃料乙醇生产和乙醇汽油使用专项监管工作方案》要求,近日,南方能源监管局印发现场监管工作通知,安排部署广东、广西两省(区)2022年度生物燃料乙醇生产和乙醇汽油使用现场监管工作。
通知要求,开展2022年度生物燃料乙醇生产和乙醇汽油使用专项监管是国家能源局确定的一项年度重要监管任务,相关部门和企业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合力,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各地疫情防控要求,统筹推进现场监管开展,确保各项节点任务按时完成。
通知强调,开展乙醇汽油监管已逐渐成为一项年度常态化监管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加强对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要求的学习领会,实事求是发现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好的意见建议。要严肃工作纪律,以严谨的工作作风、扎实的工作成效,推动维护国家乙醇汽油产业政策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