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督促电力企业落实工程质量管控措施,及时整改存在的质量问题,现将电力工程质量监督站及广东、广西、海南等各电力质监机构开展质量监督检查发现的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广东神华国华清远发电工程项目
在该项目厂用电系统受电前阶段监检时发现,调试单位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能提供500千伏GIL母线耐压和局放试验报告,不符合《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2023版)第13.1.37条规定。暴露了调试单位技术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二)广东江门110千伏崖南站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
在该项目变电站电气设备安装前阶段监检时发现,施工单位江门市电力工程输变电有限公司,现场的原材料(水泥、砂石等)、商品混凝土材料进场使用未有报审,未见原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和抽样检验报告,不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15)第5.2.1条规定。暴露了施工单位对质量管控不到位,工程所用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等未按规定进行现场检验与复验的问题。
(三)广西三江红岩山100MW风电场项目配套22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
在该项目架空输电线路投运前阶段监检时发现,监理单位吉林省隆翔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缺失22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质量评估报告,不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2013)第5.2.19条规定。暴露了监理单位制度执行力不强、未按监理规范开展质量管控工作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