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供电监管数字化转型,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深化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 全面打造现代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发改能源规〔2025〕624号)《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供电服务数字化监管指标框架(试行)的通知》(国能综通监管〔2025〕103号)有关工作要求,南方能源监管局加快推进供电服务数字化监管平台建设,依托信息系统汇集相关监管指标和基础数据,做好线上线下数据衔接,力争2025年年底前建成可测、可视、可分析、可溯源的供电服务数字化监管平台。
一是制定了《广东、广西、海南三省(区)供电服务数字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梳理了系统建设关键节点,确保系统功能按期上线。二是系统规划供电服务数字化监管平台功能,实现供电服务基础数据和监管指标的汇集、监测,形成对数据的风险预警、分析、反馈和应用的闭环工作流程。三是成立供电服务数字化监管平台建设专项工作组,定期召开工作例会,专题研究分析功能界面、指标数据、监管预警、监管分析、监管报表等主要应用功能,督促各供电企业落实各自职责,确保数据和指标交互的及时性、准确性及完整性。
下一步,南方能源监管局将继续加快推进供电服务数字化监管平台建设,助力强化供电服务监管、推动监管数字化转型,全面打造现代化用电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