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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能源监管局纵深推进电力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
2026-08-19 10:45 来源: 南方局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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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份以来,南方能源监管局深入贯彻落实《电力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及治理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41号,以下简称41号令),立足辖区实际,聚焦电力建设施工、电力运行等重点领域,多维度综合发力,纵深推进电力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

一是强化宣贯培训,打通隐患判定“最后一公里”。组织开展41号令专题宣贯培训,通过线上直播、专家解读等多种形式,面向辖区电力企业、特别是基层一线生产作业人员深入阐释10大类49项电力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和检查指引,系统解读重大隐患整改落实、信息报送等工作要求,指导电力企业破解重大隐患“不会排查、不懂治理、不知上报等安全生产难题

二是深化政企协同,凝聚隐患治理“工作合力”。强化横向联动,联合粤桂琼三省(区)各级电力管理部门开展现场督导,提升电力安全治理效能。深化纵向贯通,压实电力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落实主要负责人隐患治理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重大隐患台账,推动整改落实到位,实现闭环管理。

三是抓实监督检查,拧紧隐患整治“监管螺丝”。精准靶向定位在建工程、涉网安全、老旧设施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点位,深入一线作业现场开展监督检查。强化问题溯源,透过剖析重大隐患深挖思想认识、制度执行、责任落实、外包管理等根源性问题,推动举一反三,实现“整治一个隐患、消除一类问题、堵塞一批漏洞”,以严格监督检查促进提升安全生产总体水平。

四是从严追责问责,压实安全生产“责任链条”。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秉持“隐患就是事故”工作思路,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全部采取通报、约谈等监管问责手段,把责任压力传导至企业总部、基层项目及关键岗位,切实做到查处一起、警示一片、规范一方,充分发挥追责问责的震慑、警示和教育作用,推动安全生产责任真正落到实处。

下一步,南方能源监管局将持续保持重大隐患排查整治高压态势,不断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闭环机制,深化巩固整治成效,确保重大隐患动态清零,牢牢守住不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底线,以高水平安全保障电力行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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