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方能源监管局发布《南方区域电力备用辅助服务市场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则》),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标志着南方区域电力市场体系在现有“省级现货+区域调频+省级调峰”基础上又向前迈出重要一步。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意见》(发改体改〔2022〕118号)精神,加快推进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建设,建立健全省间电力辅助服务分担共享新机制,有效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南方区域电力供应保障和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南方能源监管局组织编制《规则》,主要明确参与南方区域跨省备用市场准入、市场成员类型与范围、市场交易组织、交易结果实施与评价、市场计量与结算、应急处置与监控、信息披露等关键机制和问题。
下一步,南方能源监管局将根据各方反馈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规则》,认真组织配套技术支持系统开发和市场交易组织流程规范编制,推动南方区域电力备用辅助服务市场顺利开展模拟运行和结算试运行。